28.下列何者為著作權之標的?
(A)國家考試的試題
(B)立法院公報刊載之法律
(C)公務員製作之公文書
(D)大學教師之授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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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7), B(49), C(140), D(2151), E(0) #2106539
統計: A(97), B(49), C(140), D(2151), E(0) #2106539
詳解 (共 3 筆)
#3702779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著作權法§9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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