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我國憲法規定,憲法修正案須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案,四分之三之出席,出席委員幾分之幾之決議始得提出?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D)五分之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4), B(313), C(3559), D(7), E(0) #132954
統計: A(154), B(313), C(3559), D(7), E(0) #132954
詳解 (共 4 筆)
#1493545
領土和修憲應該是一樣的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100人有投票權,要50人同意)
罷免案
=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即為通過
(100人有投票權,50人去投票,只有24張有效票,所以只要12個人同意就通過了!?!?!?)
我中文不好= =
不信任案
1/3連署提出,72hr(考慮三天後),48hr內記名,1/2同意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