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於法律的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的適用,係將抽象法規適用於具體案件
(B)法律適用的主體不以政府機關為限
(C)法院適用法律時,受上級法院之指揮監督
(D)行政機關為適用法律,得訂定解釋性規定
統計: A(409), B(253), C(4173), D(415), E(0) #2455738
詳解 (共 9 筆)
C 非法院,應是行政機關。行政機關適用法律時,受上級機關之指揮監督。
行政機關適用法律的原則:
行政機關適用法律,受到層層節制,不像司法機關各級法院可以獨立審判,不受干涉。但行政機關仍有以下適用法律原則:
1. 無待請求,主動適用:依法行政,主動適用,無待人民請求。
2. 接受上級指揮監督:下級行政機關對於上級機關之指揮監督,雖然可以陳述意見,但有服從的義務。不過,上級機關命令如果顯然違法,下級機關則無服從的義務,例如:上級命令之行為非屬下級職掌之事項,或命令欠缺法定方式與程序。
3. 適用法律,可以發佈命令:法律通常僅規定原則,而未能對所有細節詳細規定,因此各國均允許行政機關在執行法律時,另行頒布命令,以補充執行程序與相關細節。
4. 便宜處分、自由裁量:行政機關可以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就執掌事項自由裁量、便宜處分。
適用主體 :
包含「國家」與 「人民」 皆為「適用」 之「主體」,例如,<民法>,即為「人民」相互間所 「適用」的 「法律」 。
憲法第 80 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解釋性規定:行政機關須依法行政,人民對於法規有疑義時,行政機關可以發函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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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五樓
1.解釋性行政規則又稱行政釋示,專門用來解釋法律的定義和規定
2.訴願的標的為行政處分,法規命令並非行政處分故不可提起訴願
然人民或許可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或者請求訂定一定規定之法規命令。
解釋性規定係主管機關針對法律上不確定法律概念所做的更進一步解釋。
例如所得稅法第14條第一項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法律上並未明確規定什麼叫做執行業務。所得稅法的主管機關就可以針對什麼叫做執行業務所得發布解釋性規定,例如:財政部101年01月20日台財稅字第10000461580號說,符合什麼條件的醫生才符合執行業務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