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據我國最新近《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的規定,一位於 106 學年度入學的國一特 教生若欲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多可延長至下列哪一學年度畢業?
(A)109 學年度
(B)110 學年度
(C)111 學年度
(D)112 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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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9), B(757), C(354), D(46), E(0) #1601446

詳解 (共 3 筆)

#2649009

第 8 條

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106入學(1年級讀完)+延長2年+2學年(2,3年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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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6326
國中小就學階段可延長修業年限2年故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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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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