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如圖 ( 一 ) 所示,小強騎著腳踏車沿直線運動,道路里程標誌顯示小強從甲地里程數為12.0公里處出發,經乙地里程數為38.4公里到丙地里程數為61.2公里後,折返至丁地里程數為 48.0 公里處,共花了5.0小時才休息。計算小強的平均速度為多少?

(A) –3.4公尺/秒
(B) 2.0公尺/秒
(C) 8.0公里/小時
(D) 12.0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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