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有關建物測量成果圖加註之規定,何者錯誤:
(A) 建物因門牌號變更,申請標示變更勘查,勘查結果經核定後,應加註於建物測量成果圖
(B) 已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其基地標示於重測後已變更者,其建物測量成果圖基地標示應按變更後標示訂
正之
(C) 未登記建物,為申辦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需要,得申請勘測建物位置,應於建物測量成果圖內註明「本項成果圖可
供申請核課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並可依此成果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
(D) 建物所有人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基地為依法得為建築使用之非「建」地目者,若整筆已為建築基地,應於建
物測量成果圖加註,且於依法核准建物登記時,逕辦地目變更登記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 第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