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 30 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訂立工作規則,報請
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下列何者為其明文列舉事項?
(A)延長工作時間
(B)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
(C)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工作用具費有關事項
(D)勞工教育、訓練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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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1), B(317), C(42), D(32), E(0) #1027735
統計: A(381), B(317), C(42), D(32), E(0) #1027735
詳解 (共 4 筆)
#1455307
B.C.D是規定在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
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左列事項:
一、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
二、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請假及輪班制之
換班有關事項。
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有關事項。
四、有關勞動契約之訂定、終止及退休有關事項。
五、資遣費、退休金及其他津貼、獎金有關事項。
六、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工作用具費有關事項。
七、安全衛生有關事項。
八、勞工教育、訓練有關事項。
九、福利有關事項。
十、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有關事項。
十一、應遵守之紀律有關事項。
十二、獎懲有關事項。
十三、其他勞資權利義務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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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506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一、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方法。
二、工資之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
三、延長工作時間。
四、津貼及獎金。
五、應遵守之紀律。
六、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
七、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
八、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
九、福利措施。
十、勞雇雙方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規定。
十一、勞雇雙方溝通意見加強合作之方法。
十二、其他。
一、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方法。
二、工資之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
三、延長工作時間。
四、津貼及獎金。
五、應遵守之紀律。
六、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
七、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
八、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
九、福利措施。
十、勞雇雙方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規定。
十一、勞雇雙方溝通意見加強合作之方法。
十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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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637
A是工作規則應訂定事項;BCD是勞動契約應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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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7043
30 依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 30 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訂立工作規則,報請 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下列何者為其明文列舉事項?
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立工
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一、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
方法。
二、工資之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
三、延長工作時間。
四、津貼及獎金。
五、應遵守之紀律。
六、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
七、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
八、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
九、福利措施。
十、勞雇雙方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規定。
十一、勞雇雙方溝通意見加強合作之方法。
十二、其他。
(A)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基準法第70條
(B)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勞動基準施行細則第7條
(C)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工作用具費有關事項~勞動基準施行細則第7條
(D)勞工教育、訓練有關事項~勞動基準施行細則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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