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會設置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平等工作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平等工作會
(B)性別平等工作會應置委員 5 人至 11 人,任期兩年
(C)性別平等工作會之女性委員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D)地方主管機關如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仍應設性別平等工作會,不得由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
(A)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平等工作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平等工作會
(B)性別平等工作會應置委員 5 人至 11 人,任期兩年
(C)性別平等工作會之女性委員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D)地方主管機關如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仍應設性別平等工作會,不得由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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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9), B(915), C(629), D(4008), E(0) #925935
統計: A(189), B(915), C(629), D(4008), E(0) #925935
詳解 (共 6 筆)
#1295295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3年
性別工作平等會 2年
120
4
#2618282
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級主管機關另定之。
地方主管機關如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亦得由該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該會之組成應符合第二項之規定。
117
0
#1140267
A.B.C.D都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第5條)
12
2
#4054097
第5條
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級主管機關另定之。
地方主管機關如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亦得由該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該會之組成應符合第二項之規定。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級主管機關另定之。
地方主管機關如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亦得由該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該會之組成應符合第二項之規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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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3217
兼顧「經驗傳承」與「多元引進」
如果任期太短(例如一年),委員可能剛熟悉法規與審議流程就要卸任,不利於實務判斷的穩定性;如果任期太長(例如四年),則可能導致觀念僵化,或是讓特定團體長期把持話語權。
• 兩年是一個適中的週期:既能確保委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熟稔度,也能透過每兩年一次的改聘,引進新的學術研究成果或民間觀點(如最新的性別議題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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