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甲將電視機及遙控器出賣於乙,但只交付電視機。乙如何請求甲交付遙控器?
(A)基於遙控器所有權
(B)基於該買賣契約
(C)基於占有物回復請求權
(D)基於遺失物回復請求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34), B(3037), C(143), D(22), E(0) #3143871
統計: A(334), B(3037), C(143), D(22), E(0) #3143871
詳解 (共 4 筆)
#5915632
民法345
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民法348
物之出賣人,負交付其物於買受人,並使其取得該物所有權之義務。
權利之出賣人,負使買受人取得其權利之義務,如因其權利而得占有一定之物者,並負交付其物之義務。
民法68
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
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
79
0
#7292965
契約義務:遙控器是電視機的附屬物,屬於買賣標的的一部分。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