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依藥事法之規定,對於嚴重藥物不良反應未通報者,應如何處置?
(A)限期改善
(B)停業處分
(C)罰鍰處分
(D)罰金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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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0), B(299), C(5104), D(199), E(0) #1155315

詳解 (共 4 筆)

#1419739
藥事法92條:違反45條之1處新臺幣三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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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6857

<補充> 藥事法 第45-1條

醫療機構藥局藥商對於因藥物所引起之嚴重不良反應,應行通報;其方式、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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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8564
藥事法是屬於行政法,一定是要罰 鍰另外考...
(共 4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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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1638

一)「罰鍰」與「罰金」之定義:

1、所謂「罰鍰」,係指由行政機關對於違反行政法規的人民所做的處罰,由行政機關依法來裁決罰鍰的多寡,最常見的是違反交通法規時所繳納的罰款。

2、所謂「罰金」,則係屬於刑罰的一種,只有觸犯刑法的人,而且條文內有規定處罰金時,才會由法院依法判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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