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依據「警察勤務條例」之條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A)服勤人員每週輪休全日二次,遇有特殊任務得停止之 (B)聯合服勤時間各種勤務方式互換,應視警力及工作量差異,每次二至四小時,遇有特殊情形,得縮短或延伸之 (C)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八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治安狀況需要,酌量延長之 (D)深夜勤務以不超過四小時為度,但有突發事故,得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