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7218
年份:103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4 下列有關行政訴訟管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在急迫情況下,假處分之聲請,得由請求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B)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C)保全證據之聲請,在起訴前,應向受訊問人住居地或證物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之
(D)若依據行政訴訟之確定裁判,債務人應為一定之給付而不為者,債權人得以該裁判為執行名義,
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