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
(A)歇業或重大虧損者,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B)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C)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D)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致事業單位消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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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124), C(31), D(129), E(0) #1667396

詳解 (共 1 筆)

#2413169

依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 23 條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 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 機關核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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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718002
未解鎖
依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 23 條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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