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臺灣土地銀行 新進一般金融人員及專業人員甄試 5職等-法務人員(一) 綜合科目【含民法、票據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銀行法、破產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81791
年份:108年
科目:綜合科目-民法、票據法、銀行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34.有關訴訟繫屬中經兩造合意移付調解之事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第二審程序不得以兩造合意移付調解
(B)第一審訴訟繫屬中,得經兩造合意將事件移付調解
(C)訴訟繫屬中經兩造合意移付調解事件,得由原法院、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行之
(D)訴訟繫屬中經兩造合意移付調解,訴訟程序停止進行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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