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有關受益人共同災難以下敘述何者為真?
【甲】通常是指受益人其後死於被保險人,受領壽險保單保險金的權利【乙】 常見的短暫生存者情況,即受益人後死於被保險人的期間很短【丙】保險公司 通常使用生存者條款(survivorship clause),規定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後必須 再存活一固定期間以上,才有資格請領保險金【丁】此條款加上次順位受益人 的指定,當可避免保險金進入保單所有人/被保險人、或原始受益人的遺產之中
(A) 甲、乙、丙
(B) 甲、乙、丁
(C) 乙、丙、丁
(D) 甲、乙、丙、丁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共同災難如空難、船難等很難確定死亡順序故...
未解鎖
●受益人共同災難 P3681.此屬於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