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A 公司廠房未設置污水處理設施,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檢驗含有大量汞污泥,該署乃依土壤及地
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公告為污染場址。上開公告行為得依下列何項理由判定其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
(A)污染場址之公告為抽象禁止使用或開發之行為,並有法律依據,為實質法規命令
(B) A 公司雖因公告負有清除改善污染場址之責任,惟並無處罰之法律效果,為事實行為
(C) A 公司因公告而須擬具計畫改善污染場址,已生法律效果,為行政處分
(D) A 公司應配合公告擬具計畫改善污染場址,為行政指導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行政處分: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