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依照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下列有關嚴重藥物不良反應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向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請求提供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病人之就醫紀錄、給藥紀錄或產品資料
(B)包括死亡及危及生命等6款情形
(C)死亡或危及生命之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後可立即獲得藥害救濟補償
(D)醫療機構、藥局、藥商應填具通報書,連同相關資料,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機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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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7), C(2258), D(14), E(0) #3279176

詳解 (共 4 筆)

#6176708
C選項:你可以永遠相信政府的行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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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2258
法規名稱: 藥害救濟法
第 三 章 藥害救濟業務
審議委員會受理藥害救濟案件後,應於收受之日起三個月內作成審定;必要時,得延長之。但延長期限不得逾一個月。-----由此可知C選項通報後"立即"獲得救濟補償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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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5168
C一看就錯,行政單位沒有這麼有效率啦,再怎麼樣也不可能立刻獲得補償救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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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補充其他選項的法源
114年以後的考生注意!
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在民國113/3/28有修法,自從民國114/1/1之後適用的是新法,請注意不要跟過去的法條搞混喔!
以下附上之法條皆為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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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向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請求提供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病人之就醫紀錄、給藥紀錄或產品資料
1. 醫療機構、藥局藥商保存藥品嚴重不良反應相關文件、資料;其保存期間如下:
一、醫療機構及藥局:至少五年
二、藥商:至藥品製造或輸入許可效期屆滿後五年
2.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要求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提供前項文件、資料;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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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包括死亡及危及生命等6款情形
本辦法所稱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指因使用藥品致生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死亡。
二、危及生命。
三、永久性殘疾。
四、胎兒、嬰兒先天性畸形。
五、病人住院或延長病人住院時間。
六、其他可能導致永久性傷害之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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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醫療機構、藥局、藥商應填具通報書,連同相關資料,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機構通報
醫療機構、藥局,及取得藥品製造或輸入許可之藥商(以下簡稱藥商)知悉前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時,應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網路系統,填具通報表,通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前項通報,必要時,得先以口頭、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為之,並應依第六條或第七條所定期限,完成前項網路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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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0056
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 第 2 條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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