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勞動基準法中有關勞工例假之規定,下列規定何者正確?
(A)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B)雇主應在星期日給予勞工例假,使勞工得享有家庭生活
(C)雇主不得於徵求勞工同意下,以工資加倍發給之條件,使勞工於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之星期例假日加班
(D)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只要加倍發給工資,即可停止勞工之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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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 B(103), C(388), D(87), E(0) #311605
統計: A(70), B(103), C(388), D(87), E(0) #311605
詳解 (共 6 筆)
#237683
A是每7天有1天例假
B沒有規定ㄧ定要是星期天
D除了加倍發工資還要是候補休息,在勞基法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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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5866
https://wwwq.moex.gov.tw/ExamQuesFiles/Question/100/100240_4506.pdf
(C)雇主"不得"於徵求勞工同意下,以工資加倍發給之條件,使勞工於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之星期例假日加班
「例假」屬強制性規定,俾以適當地中斷勞工連續多日之工作,保護其身心健康,雇主不得任意剝奪勞工此項基本權益。例假之合法出勤要件,僅限於勞動基準法第40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極特殊狀況,若無該等法定原因,縱然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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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1572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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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454
(C)雇主不得於徵求勞工同意下,以工資加倍發給之條件,使勞工於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之星期例假日加班 ??(依照39條應該是"得"才對吧???) 請問為什麼(C)是正確的?
39: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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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3038
勞基法第39條後半段: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規定是休假日工作,並不是例假日工作,所以例假日是不可以工作,原題目意思應為即使徵求勞工同意,也不能在例假日加班
所以原題目沒有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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