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直轄市議會之定期會,至少每幾個月應召開一次?每次會期不得超過幾日?
(A)4個月、50日
(B)4個月、70日
(C)6個月、70日
(D)6個月、50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3), B(89), C(828), D(46), E(0) #2573578

詳解 (共 3 筆)

#5551433
第 34 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
(共 25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4459367
地方制度法 第34條(議會及代表會開會...
(共 6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5613184

會期

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由議長召集之,議長如未依法召集時,由副議長召集之;副議長亦不依法召集時,由過半數議員互推一人召集之

每次會期包括例假日或停會在內

議會不得超過七十日

議會議員總額40人以下者,不得超過30日

41人以上者不得超過40日

代表會代表總額20人以下者,不得超過13日

21人以上者,不得超過16日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