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7218
年份:103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9 有關交通裁決訴訟事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居所地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B)若當事人除訴請撤銷交通裁罰處分外,同時合併請求返還已繳納罰鍰或已繳送駕駛執照,則該事
件不屬於交通裁決事件
(C)交通裁決事件之裁判,原則上仍應經言詞辯論始得為之
(D)交通裁決事件起訴前免經訴願程序,但仍應由當事人於起訴前向原處分機關請求「重新審查」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有關交通裁決訴訟事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未解鎖
(A)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居所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