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關於心理衡鑑所獲得資料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下列敘述何者不符合倫理原則?
(A)在法庭上擔任專家證人時,可在未事先獲得案主同意的情形下提供測驗結果
(B)在心理衡鑑課堂上報告時,將可辨識案主的資料移除
(C)在更新版的測驗工具發表後,最好使用新版的測驗工具進行評估
(D)大學畢業前夕,利用大一所做的職業興趣探索結果,建議案主尋找某類工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90), B(14), C(12), D(692), E(0) #2417864
統計: A(590), B(14), C(12), D(692), E(0) #2417864
詳解 (共 5 筆)
#4896409
「測驗資料的公開:個案/病患未表明願意公開數據,心理學家僅能在法律或法庭的要求下提供測驗數據」(APA, 9.04b)
以上出自心理評估——在諮商中的應用(黃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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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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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2144
回覆樓上: 大學畢業前夕,利用大一所做的職業興趣探索結果,建議案主尋找某類工作,不對是因為大一的資料已不符合個案現況,應重新評估,不應用來直接對畢業生給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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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0859
為什麼「(D)大學畢業前夕,利用大一所做的職業興趣探索結果,建議案主尋找某類工作 」不對啊?因為給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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