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下列何者無須請領藥商許可執照?
(A) 西藥販賣業
(B) 醫療器材製造業
(C) 醫療器材租賃業
(D) 製造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粧品製造業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26), B(196), C(1150), D(3172), E(0) #882616
統計: A(426), B(196), C(1150), D(3172), E(0) #882616
詳解 (共 10 筆)
#1416865
藥商:藥品或醫療器材販賣業者/製造業者;化妝品製造不是藥品及醫材所以不是藥商
131
1
#2879693
(D)選項,是申請製造含藥化妝品或化妝品色素許可證
*支持關掉自動販賣*
48
2
#1249269
藥事法 第14條 本法所稱藥商,係指左列各款規定之業者: 一、藥品或醫療器材販賣業者。 二、藥品或醫療器材製造業者。 第17條 經營醫療器材租賃業者,準用本法關於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之規定。 第27條
|
32
2
#4128036
選項D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第 5 條
製造或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特定用途化粧品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製造或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特定用途化粧品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前項取得許可證之化粧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登記事項。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得自行變更之事項,不在此限。
⛔️上面兩項規定,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五年後,停止適用。
113.07.01 起,不需取得許可證,但需完成以下作業始可販售:產品登錄制度、建立產品資訊檔案 (PIF)、製造場所須符合優良製造準則 (GMP)。
特定用途化粧品(舊稱:含藥化粧品):指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公告,具有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牙齒美白或其他用途之化粧品。
23
0
#2816179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第 10 條 -民國 107 年 05 月 02 日
化粧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接受委託刊播化粧品廣告之傳播業者,應自刊播之日起6個月內,保存委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商號、法人或團體之設立登記文件號碼、住居所或地址及電話等資料,且於主管機關要求提供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0
0
#2579778
可是D有含藥??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