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需用土地人興辦事業徵收土地時,應依法評估興辦事業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並為綜合評估分析,下列 何者為經濟因素之評估項目?
(A)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弱勢族群生活型態及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
(B)徵收計畫對農林漁牧產業鏈及土地利用完整性之影響程度
(C)徵收計畫而導致城鄉自然風貌、文化古蹟、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之改變
(D)徵收計畫對該地區生態環境、周邊居民或社會整體之影響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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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120), C(16), D(37), E(0) #250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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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6748
土地徵收條例第3-2條 需用土地人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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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條 需用土地人興辦事業徵收土地時,應依下列因素評估興辦事業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並為綜合評估分析: 一、社會因素: 包括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及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弱勢族群生活型態及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 二、經濟因素: 包括徵收計畫對稅收、糧食安全、增減就業或轉業人口、徵收費用、各級政府配合興辦公共設施與政府財務支出及負擔情形、農林漁牧產業鏈及土地利用完整性。 三、文化及生態因素: 包括因徵收計畫而導致城鄉自然風貌、文化古蹟、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改變及對該地區生態環境、周邊居民或社會整體之影響。 四、永續發展因素:包括國家永續發展政策、永續指標及國土計畫。 五、其他:依徵收計畫個別情形,認為適當或應加以評估參考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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