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房地合一2.0課徵所得稅制度下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應如何課徵所得稅?(A)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內之財產交易所得類課稅(B)責由扣繳義務人就源扣繳(C)採自行申報之分離課稅制度(D)由稽徵機關依地政機關異動資料主動發單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