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據『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當下列何種 情況發生時應編製「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以及「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但有相關事 證證明無控制與從屬關係者,不在此限。)
(A)對他公司資金融通金額達他公司總資產之三分之一以上者
(B)對他公司資金融通金額達本公司總資產之三分之一以上者
(C)對他公司資金融通金額達他公司總資產之四分之一以上者
(D)對他公司資金融通金額達本公司總資產之四分之一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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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3), B(12), C(9), D(1), E(0) #203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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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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