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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94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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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94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35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94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35
年份:
94年
科目:
公職◆憲法
40.我國憲法本文第16 條保障人民之請願、訴願與訴訟權。下列有關本條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其性質屬於程序權,非屬於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
(B)訴訟權乃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訴請法院救濟之權利
(C)訴訟權雖為司法上之受益權,但仍不得因此導出得以要求訴訟上受迅速審判之權利
(D)特別權力關係下,公務員尚非得以主張訴訟權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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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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