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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年第1次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測驗-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含相關法規)(第二節)#57807 | 科目: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含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年第1次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測驗-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含相關法規)(第二節)#57807

年份:105年

科目: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含相關法規)

41.甲銀行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發行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經委託乙證券承銷商進行承銷,共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新臺幣80億元,且為保護受益人之權益,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約定選任丙會計師擔任信託監察人。下列關於發行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簽證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銀行得擔任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所發行受益證券之簽證機構
(B)乙證券承銷商不得擔任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所發行受益證券之簽證機構
(C)丙得擔任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所發行受益證券之簽證機構
(D)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同次發行之證券,應委託二家以上之機構簽證,以分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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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12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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