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有關臺灣行政區劃發展歷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臺灣於日治時期,曾劃分為 5 州、4 廳及 12 縣轄市
(B)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最初係將臺灣各縣市改劃分為 10 縣、8 省轄市及 2
縣轄市
(C)行政院於民國 39 年將臺灣省劃分為 16 個縣及 5 個省轄市,其後又成立
草山管理局及梨山建設管理局
(D)臺北市與高雄市分別於民國 57 年及民國 69 年分別升格為直轄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9), B(154), C(642), D(360), E(0) #1983779
統計: A(159), B(154), C(642), D(360), E(0) #1983779
詳解 (共 4 筆)
#4667411
(A)臺灣於日治時期,曾劃分為 5 州、4 廳及 12 縣轄市
->3廳(花蓮港、台東、澎湖)
(B)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最初係將臺灣各縣市改劃分為 10 縣、8 省轄市及 2 縣轄市
-> 8縣(北、竹、中、南、高、花、東、澎)、9市(基、北、竹、中、彰、嘉、南、高、屏)
(C)行政院於民國 39 年將臺灣省劃分為 16 個縣及 5 個省轄市,其後又成立 草山管理局及梨山建設管理局
(D)臺北市與高雄市分別於民國 57 年及民國 69 年分別升格為直轄市
-> 台北56年;高雄68年 
46
0
#4667357
一些重要時間:
- 民國34年:基隆、台中、台南升為省轄市(加原本台北、高雄 總共五個省轄市),宜蘭、花蓮市最早的兩個縣轄市
- 民國39年:開始實施地方自治「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開放縣市議會及行政首長民選
- 民國56年:台北市升格直轄市
- 民國68年:高雄市升格直轄市
- 民國71年:新竹市、嘉義市升為省轄市
- 民國83年:「省縣自治法」、「直轄市自治法」-> 改為三級制(省、縣、鄉)
- 民國85年:第一次總統直選
- 民國86年:修憲精省
- 民國87年:「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
- 民過88年:「地方制度法」-> 省定位為非自治團體
- 民國93年:第一次全國公投
- 民國99年:五都形成
- 民國102年:六都
4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