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根據現行特殊教育法規定訂定資優學生個別輔導計畫應考量資優學生哪些因素?
(A)學生身心特質、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特殊教育需求
(B)學生身心特質、智力、性向、成就表現、特殊教育需求
(C)學生身心特質、智力、性向、興趣、特殊教育需求
(D)智力、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特殊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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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 B(4), C(6), D(3), E(0) #3250233

詳解 (共 3 筆)

#612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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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法第42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身心特質 , 性向 , 優勢能力 , 學習特質及特殊需求
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 , 並應邀請資賦優異學生本人 , 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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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0750
IGP包含內容: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教育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教育目標及輔導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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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8922

正確答案:(A) 學生身心特質、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特殊教育需求

法條:特殊教育法第42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身心特質、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並應邀請資賦優異學生本人、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


資優學生雖具備優勢潛能,但其教育需求亦多元,學校應依據學生的整體特性擬定個別化輔導計畫(IGP)。並應邀請學生與其家長共同參與規劃,確保輔導措施貼近學生實際需要。

因此,本題正確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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