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下列地方制度法有關跨域合作規定的敘述,何者正確?
(A)縣與鄉(鎮、市)層級不同,不得進行跨域合作
(B)地方自治團體間的跨域合作,不得涉及管轄權的移轉
(C)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對於地方自治團體間的跨域合作,應優先予以補助或協助
(D)地方自治團體間進行跨域合作,應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 B(47), C(761), D(77), E(0) #2573583
統計: A(3), B(47), C(761), D(77), E(0) #2573583
詳解 (共 2 筆)
#5613220
|
|
自治事項 |
合辦之事業 |
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以其他方式合作 |
|
跨域 |
a.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 b.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各相關地方自治團體共同辦理 c.指定其中一地方自治團體限期辦理。 |
a.經有關議會、代表會通過後,得設組織經營 b.涉及議會職權事項者,得由有關議會、代表會約定之議會or代表會決定 |
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促進區域資源之利用、增進區域居民之福祉 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 涉及議會、代表會職權者,應經各該議會、代表會同意 涉及管轄權限之移轉、調整者,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應制(訂)定、修正各該自治法規 跨區域之建設計畫、跨區域合作事項,應優先給予補助or其他必要之協助 |
|
載明事項 |
|
行政契約 a.訂定行政契約團體or機關。 b.合作事項、方法 c.費用分攤原則 d.合作期間 e.契約生效要件、時點 f.違約處理方式 g.其他涉及相互間權利義務事項 |
|
|
爭議 |
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或依司法程序處理 |
||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