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依據藥害救濟法,藥害救濟基金之主要來源為何?
(A)全民健保安全準備金
(B)藥物製造及輸入業者繳納之徵收金
(C)醫療院所依比例繳納之徵收金
(D)民眾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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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1), B(1947), C(87), D(37), E(0) #3279183
統計: A(181), B(1947), C(87), D(37), E(0) #3279183
詳解 (共 5 筆)
#6178090
藥害救濟法 第 5 條
為辦理藥害救濟業務,主管機關應設藥害救濟基金,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藥物製造業者及輸入業者繳納之徵收金。
二、滯納金。
三、代位求償之所得。
四、捐贈收入。
五、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六、其他有關收入。
為辦理藥害救濟業務,主管機關應設藥害救濟基金,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藥物製造業者及輸入業者繳納之徵收金。
二、滯納金。
三、代位求償之所得。
四、捐贈收入。
五、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六、其他有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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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8414
猜題一下,看會不會考徵收金和滯納金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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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金
(1)依其前一年度藥物銷售額一定比率,繳納徵收金至藥害救濟基金
→於基金總額未達新臺幣三億元時,定為千分之一
基金總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時,於千分之零點二至千分之二範圍內,調整其比率
(2)無前一年度銷售額資料者,應就其當年度估算之銷售額繳納徵收金
(估算銷售額與實際銷售額有差異時,應於次年度核退或追繳其差額)
(3)造成藥害之業者,調高其次年度徵收金之收取比率至千分之十
滯納金
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徵收金,每逾二日加徵百分之一之滯納金
但加徵之滯納金總額,以應繳納徵收金數額之二倍為限
目前藥害救濟徵收金之比率為千分之零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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