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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 新進職員(工)甄試_水電類_技術士: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75905 | 科目:北水◆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 新進職員(工)甄試_水電類_技術士: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75905

年份:108年

科目:北水◆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43.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用戶私自變更用水用途,如其費率高於原來者,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除通知其補辦手續外,並得視情節追收水費差額,但最高以幾個月為限?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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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法規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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