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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108 學年度教育學程甄試_教育學識#79714 | 科目: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108 學年度教育學程甄試_教育學識#79714

年份:108年

科目: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43. 依據「教師法」規定,各級學校對於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 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或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 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如何處理?
(A)予以資遣
(B)予以停聘
(C)予以解聘
(D)予以不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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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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