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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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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108 學年度教育學程甄試_教育學識#7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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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108 學年度教育學程甄試_教育學識#79714 |
科目: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108 學年度教育學程甄試_教育學識#79714
年份:
108年
科目: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43. 依據「教師法」規定,各級學校對於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 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或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 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如何處理?
(A)予以資遣
(B)予以停聘
(C)予以解聘
(D)予以不續聘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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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tina
B2 ·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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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 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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