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依法令規定,雇主對於一般勞工健康檢查紀錄資料,最少應保存幾年?
(A)7
(B)10
(C)15
(D)20。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90), B(1451), C(317), D(267), E(0) #1595078

詳解 (共 4 筆)

#5118946

l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1061113日修正)

l  雇主僱用勞工時,應就下列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

l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l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

l  之理學檢查。

l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l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l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l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ALT )、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

l  、三酸甘油酯之檢查。

l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l  前項檢查未逾第十二條規定之定期檢查期限,經勞工提出證明者得免實施

l  一般體格檢查。

l  17條規定:

l  前三條規定之檢查紀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l  附表八之檢查結果,應依附表十所定格式記錄。檢查紀錄至少保存七年。

l  附表九之各項特殊體格(健康)檢查結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格式記錄。檢查紀錄至少保存十年

資料來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60022

10
0
#2357826
7年
(共 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2
#5561858
 第 16 條 雇主僱用勞工時,除應依附...
(共 68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2358490
原本答案為99,修改為A
(共 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897099
未解鎖
相關檢查結果資料保存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處...
(共 10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