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有關公文類別中「簽」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簽」的內容包括主旨、說明、擬辦
(B)「說明」與「擬辦」的內容應重覆,以加強公文重點
(C)「簽」的性質為幕僚為公務而表達意見、供上級了解事務內容
(D)「說明」以簡要敍述為宜,必要時可分項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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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126), C(33), D(13), E(0) #3253526
統計: A(12), B(126), C(33), D(13), E(0) #3253526
詳解 (共 1 筆)
#6297109
說明是重點式條列出依據、承辦事項等等細節
擬辦是依照說明後續會如何辦理該項事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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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明跟擬辦不能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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