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罕見疾病藥物因性質特殊,衛生福利部在下列何種情況下,得受理其他同類藥物之查驗登記申請,並發給許可證?
(A)同類藥物新申請案之安全性或有效性優於已許可藥物
(B)原許可藥物國內已有能力製造
(C)原許可證有效期間已屆9年
(D)原許可藥物專利到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821), B(22), C(52), D(360), E(0) #537226
統計: A(2821), B(22), C(52), D(360), E(0) #537226
詳解 (共 7 筆)
#1416552
應為許可證期滿
不是專利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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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99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受前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受理其他同類藥物之查驗登記申請,並發給許可證:
一、新申請人取得經查驗登記許可為罕見疾病藥物之權利人授權同意。
二、具相同適應症且本質類似之罕見疾病藥物之新申請案,其安全性或有效性確優於已許可之罕見疾病藥物。
三、持有罕見疾病藥物許可證者無法供應該藥物之需求。
四、罕見疾病藥物售價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顯不合理。
依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發給許可證者,適用前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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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991
罕見疾病藥物依本法查驗登記發給藥物許可證者,其許可證有效期間為十年。有效期間內,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同類藥物查驗登記之申請,應不予受理。
前項罕見疾病藥物於十年期滿後仍須製造或輸入者,應事先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五年。展延期間,同類藥物得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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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169
D為什麼不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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