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所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中所應包含的內容,下列何者正確?
(A)能力現況、支持策略、具行為問題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B)家庭狀況、相關服務、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C)需求評估、學期目標、學年目標、達成目標之評量方式
(D)以上皆正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 B(13), C(23), D(676), E(0) #2950412

詳解 (共 2 筆)

#5540579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
(共 18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5735717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與相關教師,並應邀請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參與;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