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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0 屆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財規劃實務#111227 | 科目:理財規劃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0 屆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財規劃實務#111227

年份:111年

科目:理財規劃實務

46.下列何者不是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範之「列舉扣除額」項目?
(A)捐贈
(B)醫藥費
(C)災害損失
(D)財產交易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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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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