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受理選舉罷免訴訟的法院原則上應於多久之內審結案件?
(A)六個月內
(B)九個月內
(C)一年內
(D)基於審判獨立原則,未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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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40), B(45), C(245), D(220), E(0) #134179

詳解 (共 4 筆)

#857627
第127條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
法院審理選舉、罷免訴訟時,應依職權調查必要之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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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578
這樣兩審加起來不是一年嗎@@
所以題目是在問各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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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444
不是兩審嗎? 各6個月不就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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