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文中詮釋《詩經》「六義」之「興」,下列何者亦在詮釋「興」之精神?
(A)直指其名,直敘其事者也
(B)寫物以附意,颺言以切事
(C)切類以指事,畜憤以斥言
(D)依微以擬義,環譬以記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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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 B(627), C(75), D(401), E(0) #1635711
統計: A(73), B(627), C(75), D(401), E(0) #1635711
詳解 (共 10 筆)
#2641733
風雅頌是體裁,賦比興是做法
風=15國文學
雅=音樂
頌=祭祖文
賦=直說
比=例子
興=引起他人興趣、興發聯想
(B)選項是指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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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6954
詩文弘奧,包韞六義,毛公述傳,獨標興體,豈不以風通而賦同,比顯而興隱哉!故比者,附也;興者,起也。附理者切類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擬議。起情故興體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則畜憤以斥言,興則環譬以記諷。蓋隨時之義不一,故詩人之志有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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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0712
“比”是比附事理的,而“興”是引起情感的。
比附事理的,要按照雙方相同處來說明事物;引起情感的,要依據事物微妙處來寄託意義。
由於引起情感,所以“興”才能成立;由於比附事理,所以“比”才能產生。
用比的方法,是作者因內心的積憤而有所指斥;用“興”的方法,是作者以委婉譬喻來寄託諷刺。
| 比 | 興 |
| 比附事理(照相同處說明事物) | 引起感情(事物微妙處寄託意義) |
| 內心激憤而有所指斥 | 委婉譬喻來寄託諷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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