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子女丙、丁 2 人,丙有一子戊。某日丙與甲口角,持刀殺甲未遂而被判刑。乙死亡時其繼承人為:
(A)甲丙丁
(B)甲丁
(C)甲丁戊
(D)丁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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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8), B(54), C(247), D(17), E(0) #377000

詳解 (共 5 筆)

#488563

民法1145條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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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19
以母親為被繼承人,弒父等同於§1145I第一款之故意致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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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158

謝謝: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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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880
要殺爸爸~對媽媽也是會喪失繼承權嗎?
是適用第五項對被繼承人的重大侮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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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62
這故事告訴我們不要想亂殺人,
喪失繼承權的層面是很廣的

但爽到後面的,因為仍有代位(誤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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