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有關其處
理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抵價地發交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
(B)其餘可供建築土地,得予標售、讓售或設定典權
(C)國民住宅用地、安置原住戶或經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土地得以讓售
(D)道路、溝渠、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廣場、停車場、體育場所及國 民學校用地,無償登記為當地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有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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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條 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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