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下列關於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敘述,何者錯誤?
(A)有權力彈劾聯邦總統
(B)有權力取締違反憲法的政黨
(C)成員是由參、眾兩院議長任命
(D)一般人民的基本權利若受政府侵害時,也可向其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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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2), C(57), D(50), E(0) #2064887

詳解 (共 2 筆)

#4896823

分為2個「憲法法庭」,各設8名法官,任期12年,不得連任,分別由聯邦議會及聯邦參議院依各政黨國會席次選舉產生。


上課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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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5204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16位法官,兩院各選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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