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勞資爭議當事人對於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方案不同意時,其法律效果為何?
(A)自動進入仲裁程序
(B)調解不成立
(C)重新啟動調解程序,由主管機關另為選定調解委員
(D)由主管機關函送法院處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3), B(595), C(49), D(27), E(0) #311615
統計: A(103), B(595), C(49), D(27), E(0) #311615
詳解 (共 1 筆)
#241875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 20 條 勞資爭議當事人對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方案不同意者,為調解不成立。
第 2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調解不成立:
一、經調解委員會主席召集會議,連續二次調解委員出席人數未過半數。
二、未能作成調解方案。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