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有關公益信託免稅條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受託人為信託業法所稱之信託業,且該信託不以任何方式對特定之人給予特殊利益
(B)受遺贈人捐贈被繼承人死亡時已成立之公益信託,該財產不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
(C)繼承人提供財產成立公益信託,該財產不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
(D)遺贈人提供財產,加入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成立之公益信託,該財產不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 B(24), C(117), D(33), E(0) #3227040
統計: A(16), B(24), C(117), D(33), E(0) #3227040
詳解 (共 1 筆)
#6333705
答案是 (C)。
解說:根據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公益信託財產能免稅的條件必須滿足特定要求,如受託人必須屬於信託業法所定之信託業,且信託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特定人給予特殊利益;另外,捐贈或加入公益信託的財產,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時已成立的公益信託中,才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換言之,若由繼承人以自己的財產成立公益信託,該部分財產仍屬於繼承人個人捐贈行為,不符合作為被繼承人遺產減免的規定,因此 (C) 敘述錯誤。 citeturn1search6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