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下列關於地方議會議員在會議時之言論保障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就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應受保障,對外不負責任
(B)關於地方議會議員之會議言論問題,憲法未設有規定
(C)不論與會議事項是否有關,一律負其責任
(D)就無關會議事項所為顯然違法之言論,不受保障,應負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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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6), B(286), C(3016), D(97), E(0) #133538

詳解 (共 8 筆)

#763568
假若無讀過相關條文,還有個做答技巧,就是選項中有"不論"........"一律".......,有看到這些用詞該選項通常就會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這個選項通常就會是錯的,這做答技巧還挺管用,可以留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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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50
補充一下,我找到出處

【言論免責權】
中央:憲§73
地方:地制§50
【人身自由權】
中央:憲增§4VIII
地方:地制§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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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4496
釋字第165號地方議會議員在會議時就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應受保障,對外不負責任。但就無關會議事項所為顯然違法之言論,仍難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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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851
跟立委言論免責邏輯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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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895
感謝~~我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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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5699
地方制度法 第50條 第 50 條直轄...
(共 11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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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955

地方議會議員在會議時之言論保障

1.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應受保障,對外不負責任
2.無關會議事項所為顯然違法之言論,不受保障,應負其責任

3. 憲法未設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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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679
請問這是出自哪裡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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