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將乙所開立之支票以影印之方式將支票之影本金額作變更。請問甲可能成立何罪?
(A) 偽造公文書
(B) 變造公文書
(C) 偽造私文書
(D) 變造私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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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 B(29), C(784), D(645), E(0) #396333
統計: A(36), B(29), C(784), D(645), E(0) #396333
詳解 (共 9 筆)
#673610
變造私文書:是指無權修改私文書內容之人,擅自更改真實文書的內容,故原本變造行為的客體必須是真實的私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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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1313
9. 甲意圖供行使之用,以剪貼影印方式,將乙簽發之支票影本的金額壹萬元改為壹拾萬元,依判例之見解,甲應構成何罪? (A) 變造有價證券 (B) 偽造有價證券 (C) 偽造私文書 (D) 變造私文書 答案C
支票影本不能據以移轉或行使支票上之權利,顯與一般文書之影本與原本有相同之效果者不同,故難認係變造支票之行為。惟該具有支票外觀之影本,不失為表示債權之一種文書,其內容俱係虛構,自屬偽造之私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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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8837
行為人未變造支票,而以影印方式,將支票影本之金額修改,因支票影本不能據以移轉或行使支票上權利之效果,顯與一般文書之影本與原本有相同之效果者不同,所為並未符合變造支票之行為。
「具有支票外觀之影本,可推知製作人名義(發票人),且得據以表示執票人享有特定票載內容之票據權利,而具有表彰一定法律關係之功能,仍有相當證明程度,不失為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規範之「文書」,職是,非支票發票人將支票影本內容加以虛構,以達法律交易進行訛詐之行使目的,既已具有形式不實(非發票人所為)與實質不實(票載內容虛構),自屬偽造之私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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