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_秋季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人身保險概論#131434
年份:114年
科目: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人身保險概論
5. 有關人壽與健康保險訂價的目的,以下敘述何者為真?
(A) 人壽與健康保險所訂定之費率對保單持有人應符合適當性,保險人收取的保費應與預期損失及與被保險人有關的成本相等且無不合理的費用存在
(B) 人壽與健康保險費率不應超過所提供的保險給付,若費率適當性能建立費 率下限,則費率不過高即能考慮建立費率上限
(C) 一般而言,費率分類的等級越多,越能符合財務公平,此在健康保險尤勝於人壽保險
(D) 保險人直到保單終止,可能才知道費率公平的程度,因個別發行的人壽與健康保險的費率及承保條件通常保證數年不會改變,所以在建立費率水準之初,費率的公平性特別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