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如何產生?
(A)委員間互選之
(B)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後任命之
(C)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D)總統直接任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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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 B(11), C(2370), D(29), E(0) #133135

詳解 (共 2 筆)

#1031400
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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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2199

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

II.試院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試委員若干人,名,經法院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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