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3 條所提的職業重建服務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A)庇護工廠就業服務
(B)職業輔導評量
(C)創業輔導
(D)職務再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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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5), B(42), C(601), D(50), E(0) #1601493
統計: A(555), B(42), C(601), D(50), E(0) #1601493
詳解 (共 5 筆)
#3777610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參考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意願,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評估其能力與需求,訂定適切之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並結合相關資
源,提供職業重建服務,必要時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前項所定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
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前項所定各項職業重建服務,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向各級勞工
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評估其能力與需求,訂定適切之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並結合相關資
源,提供職業重建服務,必要時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前項所定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
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前項所定各項職業重建服務,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向各級勞工
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
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
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
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
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
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
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
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如何才能進入庇護工場接受庇護性就業服務:
由身心障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人員進行評估,並依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推介到庇護工場進行面試,通過面試後即可進入庇護工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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